雖然在憲法中明文記載「人民有納稅之義務」,但從主權在民角度看,這樣的憲法條文完全是站在統治者觀點,並不是以人民為主體。

以人民為主體的憲法,應該有契約精神,需要確保以下幾個和人民權益息息相關的問題:

政府的稅收運用,符合老百姓的期待嗎?

政府運用稅收的方式,滿足了老百姓的需求嗎?

政府的稅制公平嗎?

人民是否也有台中極線音波拉皮權利要求政府應該台中音波拉皮價格價錢價位費用如何運用稅金呢?

進步的憲法應該要求政府妥善運用老百姓的稅金,更應該明訂這是政府應盡之「義務」。

蔡英文宣示要修憲,太好了,但憲法應該是以國民和納稅人權益為主體,而不是那些只是統治者角度的領土、國號???這些人民百姓遙不可及的虛幻。

納稅人想知道的是,打拚了一年又一年,卻永遠不知政府為了人做了什麼?

台灣人民竟如此卑微,只能私下鬱卒、無奈,卻沒得選擇,永遠只能含怨、含淚、含悲、含恨:繳稅去!

納稅人甘心台中玻尿酸推薦嗎?

這些年以來,物價狂飆、生活日艱、政府空轉、「豬肉桶」選舉支票滿天飛、用人民血汗錢去搞煙火燦爛,辦了許許多多「大秀」,但每年繳納的稅金,看不到日常生活的實質改變,還有黑心食品此起彼落,更不知辛苦血汗錢被浪擲到哪個角落去了?

以數億、數十億元計算公共建設成「錢沾」、「綁樁」工具,政客拿公帑當旅費、「蚊子館」晾著風吹日曬、孩子連營養午餐都吃不起,巨賈富豪掏空了企業台中全臉拉皮推薦在海外逍遙,卻要納稅人埋單數百億元治水防洪卻沒成效之胡扯,眼睜睜看著血汗放水流、朝野政客到了選舉,都想當「散財童子」,大開福利現金支票,用納稅人的鈔票騙選票???納稅人繳稅,怎麼可能繳的會甘心!台中音波拉皮推薦

憲政民主國家的興起歷程中,「稅」一向是推動人民權利意識,爭取「主權在民」的重要驅動力。

最老牌的民主國家:英國「大憲章」運動以來,民主憲政國家重要原則之一就是:「政府向人民徵收與運用任何一毛錢的稅金,都必需得到人民的同意,並且需完成合法的程序!」

當人民對「稅」有了權利意識,才讓民主從理論變成實際。

一七八九年,法國爆發了大革命,起因雖複雜,一般政治上解釋的主因是政府花費龐大,人民需承擔重稅,然而當時稅制極度不公平,法國人民因而奮起,開創了共和國。

一七七六年,扛著重稅的美洲人民,又得揹上茶葉、紙張、玻璃的稅捐,當時英國喬治三世為了嚴格執行在殖民地徵稅,竟預先派軍隊進駐波士頓,就這樣,七月四日,美國獨立戰爭就這樣開始,一個民主共和國誕生了。

雖然在台灣憲法中「人民有納稅之義務」,但從主權在民角度看,就算政府徵稅依法有據,政府的稅收運用,符合老百姓的期待嗎?滿足了老百姓的需求嗎?政府的稅制公平嗎?人民是否也有權利要求政府應該如何運用稅金呢?妥善運用老百姓的稅金,是不是更該視為是政府應盡之「義務」呢?

問題是,政府不想甩老百姓,卑微的人民又能怎麼樣呢?無助與無奈,何時才有改變的一日?

要讓已經被不公平繳稅繳到滿肚子火的國民降火氣,蔡英文要修憲,請先明確加上一條:「政府有善用人民稅金之義務,濫用者,必受最嚴厲之制裁;當政府濫用稅金時,人民有拒繳之權利!」

接下來,賴清德的行政院更要明文保障人民的基本人權:「當政府發生了胡作非為任意濫用公帑時,人民就有對這些錢不認帳、拒繳稅的權利!」

如果蔡英文真的願意修憲確立「政府有善用人民稅金之義務,濫用者,必受最嚴厲之制裁;當政府濫用稅金時,人民有拒繳之權利!」,一定可以名留青史,將是確立了台灣是「人民優先」為立國精神的偉大總統!

蔡英文,加油吧,要修憲就別想搞一堆對內政治鬥爭、對外挑釁鬧事的花樣,就修憲「政府有善用人民稅金之義務,濫用者,必受最嚴厲之制裁;當政府濫用稅金時,人民有拒繳之權利!」這一條就夠了???

●作者:黃創夏/曾任《新新聞》總編輯,現為《媒體野武士》

●本文為作者評論意見,不代表《NOWnews今日新聞》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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